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2024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征集公告
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的通知》及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爱国主义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征询家长代表意见,我校高二年级决定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本次活动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面向社会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方案,学校将组织家长和教师代表进行评选确定。
征集单位: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
方案名称: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2024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实施时间:2024年6月5日至6月9日
资金来源:(1)教师费用:教师公用经费
(2)学生费用:学生自费
出行人数(预计):教师 26 人;学生 770 人。
一、方案概况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根据要求做好方案(重点陈述路线安排、活动流程和报价)及相关资料,并于规定的时间内交到我校(文本和电子版一并发送)。
1.公开比选安排:
时间:2024年5月5日14:00—17:00
地点: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深圳市龙岗区如意路500号)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755-89556621
2.接收方案文件安排:
(1)接收方案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5月5日12:00。
(2)方案文本接收人:杨老师 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学生处 0755-89556500
(3)方案电子版接收邮箱:283994336@qq.com
二、方案内容及要求
1.时间:2024年6月5日至6月9日,共5天。
2.车辆:火车、高铁往返,在深圳及社会实践所在地有合法运营资质的旅游大巴接送。
3.住宿:确保单人单床、有冲凉热水、卫生安全,确保学生能休息好。
4.饮食:正餐为八菜一汤(正餐荤菜不少于一半),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和吃饱。
5.内容:合理规划社会实践路线,完成爱国主义教育、红色革命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劳动实践教育、科技创新教育等教学目标。
6.可以根据投标方自身优势,增加相应的研学内容。
7.有专业的组织者随队组织保障,为学生购买保险。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有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有“国内旅游”权限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许可。(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 供应商必须提供公司账户自比选之日起至活动结束之日止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供应商企业投保金额不能低于600万(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供应商在近五年内组织的研学活动中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得参与本次方案征集。(提供承诺书原件盖公章)
4.查实在中选后出现转包现象的,5年内不得参与我校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盖公章)
5.本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人。
6.不符合资格审查的其他情形。
重要提示: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中选单位如未按方案承诺实施,校方按虚假应标处理,终止协议,同时上报主管部门,三年内不得参与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的所有项目。
四、比选中选:
(一)资格初审
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备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比选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本次活动方案;安全保障方案;后勤保障方案;团队师资团队情况;研学成功案例(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用户单位服务质量满意度(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团队规模(原件盖公章),及其他资料。
(二)比选规则:
学校组织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评委会,评委会以家长代表为主,采用两轮评审,第一轮为材料审核,第二轮为供应商现场陈述答辩,进行综合评选,中选结果当场公布。
五、组织保障:
1. 中选方为每个班级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全程辅导员和一名全程导游。
2. 中选方在整个活动期间配备不少于3名专业安全督导员和1名医生。
3. 中选方在整个活动期间必须为每位学生购买人身意外险人民币30万元和意外医疗险人民币4万元。
4. 中选方必须制定保障学生运动场地、交通工具、用餐、饮水安全的计划书。
5. 中选方必须制定并落实本次研学实践活动方案和学生研学实践活动项目安全预案。
六、补充说明
1.因特殊原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上级要求等)导致实践活动的延期或停滞,协议自动失效。
2.本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
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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